四、考聘方式
(一)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。
(二)初试满分为100分,考评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、就业推荐表、每学期的成绩单等审查初试,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,并按照不低于1:5比例通知进入复试环节。
(三)复试由笔试与面试组成。面试包括试讲与答辩两个环节,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笔试占总成绩50%,试讲占总成绩的40%,答辩占总成绩的10%。
(四)笔试满分为100分,由考核小组当场命题;面试满分为100分,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、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,面试评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,面试分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。